日本特别永住者签证

已有292,702人申请
特別永住者签证是指祖先或本人曾是日本殖民地居民而拥有日本国籍,根据1952年的旧金山和平条约失去日本国籍后,仍继续居留在日本而获得的特別永久居留权的日本居民。如果父母中有一方是特别永住者,就可以申请永住者。

特别永住者和普通永住者在雇佣方面的差异

在雇佣方面,特别永住者和普通永住者的区别有以下两点。
1. 有无在留卡。一般永住者发给在留卡,特别永住者代替在留卡发给的是特别永住者证明书。
2. 是否需要申报外国人雇佣状况。雇佣普通永住者时,需要向职业介绍所申报外国人雇佣状况,但如果是特别永住者则不需要。

特别永住者与定住者的区别

所谓定住者,是指法务大臣考虑了特别的理由之后,指定一定的在留期间认可居住的人以及其在留资格。
例如日裔人、定住者的亲生子女、日本人或永住者的配偶的亲生子女、日本人或永住者、定住者未满6岁的养子、与日本人或永住者结婚3年后离婚的人等。
与特别永住者不同,定住者在留期间有规定,而且需要办理在留资格的更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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